天津城建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附MEM招生项目

来源:天津城建大学研究生处    作者:原编    责任编辑:王金玉    04/1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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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天津城建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城建大学是天津市一所以城建类学科为特色的市属普通高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我校现有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与波兰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工程学院”合作办学专业4个;天津市一流学科2个,省部级重点一级学科6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4个。2021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道时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


2.英语水平通过CET-4级(拥有CET-4合格证书或CET-4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3.不能跨专业报考。


(三)报考我校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我校具体招生专业见《天津城建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天津城建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公布的专业(除工程管理专业和非全日制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具体要求见《天津城建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报考我校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2)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


(3)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请考生务必合理安排时间并及时办理,因为不能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导致无法确认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


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确认方式


报考我校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报考我校的天津市考生采取网上确认方式,相关要求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相关信息及我校在“研招网”发布的网报公告。


3.确认程序


(1)考生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持准考证和网络教育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资格审查


(一)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二)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四、考试


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8日(上午8:30-下午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工程管理专业除外),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具体安排如下: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 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     业务课二(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等信息参见《天津城建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自主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查阅我校相关学院网站。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1.我校根据国家确定的一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内容查阅我校相关学院网站。


3.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以及复试办法和程序以各学院公布信息为准。


五、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调剂政策制定具体调剂办法、调剂要求及调剂程序,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进行相关信息查询。


六、体检


我校将对拟录取考生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办法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公布。


八、学制与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实行弹性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灵活时间安排的非脱产学习方式。


九、毕业就业


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校及天津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就业派遣等相关手续。


十、学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1.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ž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建筑学、工程管理专业)10000元/生ž年,建筑学、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000元/生ž年。


2.中外合作办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2000元/生ž年(国际工程学院建筑学、风景园林、土木水利、资源与环境专业)。


3.普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建筑学、工程管理专业)10000元/生ž年;建筑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8000元/生ž年,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000元/生ž年。


(二)奖助政策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以下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生ž年。


2.国家助学金(100%全覆盖),标准为6000元/生ž年。


3.学业奖学金:最高标准为6000元/生ž年。


有关政策如有变动,以最终文件为准。


十一、信息公示公开


复试录取阶段,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将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各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专业招生人数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我校将及时对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二、相关说明


(一)我校《天津城建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计划数为2021年各专业拟招生计划人数,实际执行招生计划将根据上级部门下达计划数、推免报名等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二)国际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后,符合我校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天津城建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此外,符合外方学位授予标准要求的,土木水利、资源与环境专业研究生分别颁发波兰比亚威斯托克工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和环境工程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研究生分别颁发波兰克拉科夫工业大学建筑学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和风景园林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三)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四)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十三、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天津城建大学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天津城建大学现代教育中心922室


网  址:http://master.tcu.edu.cn/


信  箱:yzb@tcu.edu.cn  


电  话:022-23085040  


附:MEM招生项目


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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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辅导及招生政策咨询


联系老师:刘老师

咨询电话:010-82863124

张老师:18516995651

李老师:1551093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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