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北京建筑大学源于 1907 年清政府成立的京师初等工业学堂,2013 年 4 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北京建筑大学。学校 1986 年获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1年被确定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2012 年“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成为博士人才培养单位。2014 年获批设立“建筑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5 年 10 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签署共建协议,学校正式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2016 年 5 月,学校“未来城市设计高精尖创新中心”获批“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 2018 年 5 月,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筑学、土木工程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19 年 5 月,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工程获批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
北京建筑大学是一所具有鲜明建筑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北京城市规划、建设、 管理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服务基地”、“北京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建筑遗 产保护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是北京地区唯一一所建筑类高等学校。
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体系完备。学校现有 10 个学院和 1 个基础教学单位,另设有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现有 35 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 3 个——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北京市特色专业 7 个——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工程管理、测绘工程、自动化。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学科设置以工学为主,兼有管理学、理学和艺术学。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授权点 2 个(建筑学、土木工程),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 1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14 个,有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1 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 10 个。拥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 3 个(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 2 个(管理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我校全部工学学科参加了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并获档次评价,其中建筑学、土木工程 2 个学科评估结果为 B。
学校名师荟萃、师资队伍实力雄厚。学校现有教职工 1060 人,其中专任教师 644 名。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 168 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458 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 425 人,教授 140 人,博士生导师 46 人。拥有长江学者 1 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 人,国家级教学名师 1 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2 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 人,全国优秀教师 2人,北京学者 3 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0 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10 人,北京市“高创计划”杰出人才获得者 2 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2 人,青年北京学者 1 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 3 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1 人,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 1人,北京市“高创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 5 人,北京市“高创计划”教学名师 2 人,百千万工程人才北京市级人选 8 人,北京市长城学者培养计划入选者 9 人,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青年教学名师 8 人,北京市科技新星 8 人。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 1 个,北京市委组织部青年拔尖团队、北京市教委学术创新团队、优秀教学团队、管理创新团队等各类省部级团队 32 个。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教育教学成果丰硕。2014 年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在近 3 届北京市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奖 29 项,其中一等奖 13 项。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等 12 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另有 4 个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 个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2 个市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1 个北京高等学校市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 个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培育精英良才。各类在校生 10845 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 7713 人,硕士研究生 2178 人,博士研究生 56 人,成人教育学生 766 人,国际学生 132 人,已形成从本科生、硕士生到博士生,从全日制到国际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教育体系。
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 6 万多名优秀毕业生,他们参与了北京 60 年来重大城市建设工程, 成为国家和首都城市建设系统的骨干力量。校友中涌现出了被称为“当代鲁班”的李瑞环,核工业基地建设的奠基人赵宏、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在明、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刘桂生、沈小克、张宇、罗玲、胡越、包琦玮、高士国、杨伯钢,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中国建筑师马岩松等一大批优秀人才。学校毕业生全员就业率多年来一直保持在 95%以上,2014 年进入“全国高校就业 50 强”行列。
学校始终坚持科技兴校,近年来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70 余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共 13 项,2010、2011、2012 连续三年以第一主持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14 年以第一主持单位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近 5 年,新增各类科技项目 2000 余项,其中国家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90 余项;科技服务经费连年超过 2 亿元。学校建设具有建筑行业特色的大学科技园,是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改革工作首批试点的 2 所高校之一。
学校面向国际,办学形式多样。学校始终坚持开放办学战略,广泛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 目前已与美国、法国、英国、德国等 22 个国家和地区的 63 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提质、转型、升级”的工作方针,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内涵 建设,以首善标准推动学校各项事业上层次、上水平,向着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 具有鲜明建筑特色的高水平、开放式、创新型大学的宏伟目标奋进。
二、工程管理硕士(1256)
(1)工程管理(125601)
本学科(领域)设置于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 年获批成为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代工程建设技术与管理工作越来越趋向交叉与融合,工程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亟需交叉与多样化。 2017 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建筑业是支柱产业,要加快培养建筑业高级管理人才。本专业学位培养的复合型人才力求服务于京津冀、一带一路及雄安新 区建设的发展需求。本专业学位立足首都、面向京津冀的建筑与房地产行业,整合学校现有的“北 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服务基地”与“国家建筑遗产保护研究和人才培养 基地”等平台优势,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工程+管理”复合型人才。
已经形成三个有特色的研究方向:
1) 工程项目管理:本领域主要以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管理理论与实践为研究对象,重点研究: 绿色建造技术识别与评价、装配式建筑建造关键技术、工程项目风险管控与绩效评估技术等。依托工程背景和学科优势,拥有管理模拟实验室、沙盘模拟实验室、工程招投标模拟中心、工程项目管理数字化实验室、工程管理研究所等平台。在肖绪文院士带领下建成国家级绿色建造基地,目前已经承担国家和省部级 以上课题 20 余项,主编和参编 10 余项规范或合同示范文本。
2)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本领域重点研究海绵城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更新与产业 优化、建筑节能与绿色建造关键技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方向。主要依托国家级智慧城市虚拟仿 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城市综合管廊研究中心、城市发展研究所、海绵 城市研究中心等教学与研究平台。目前承担了国家级和省部级以上课题 50 余项, 其中 10 余项已成为示范项目,获得国家级奖励 2 项、北京市科学技术奖 4 项等。
3) 建筑信息化:本领域重点研究基于 BIM 的工程合同体系、基于大数据的建筑业供应链协同机制、智慧管廊综合管理运维信息平台、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建筑智能信息系统等。本领域主要依托国家级建筑全过程虚拟仿真实验室教学中心、BIM 实验室、 物联网实验室、工程电子招投标信息平台等。目前已完成国家自然基金 4 项和省部级课题 3 项,已开发投入使用信息平台 2 项,获国际奖项 1 项,国家级奖励 3 项,是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施工分会 BIM 应用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我校为北京市与住建部共建高校,具有丰厚的资源优势。与建筑房地产行业紧密结合,先后与中国建筑业协会等 10 余家协(学)会合作办学,学生具有很强的实践能力;专业教师承担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各类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考试辅导以及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任务。先后与 北京建工集团、 北京城建集团、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等 30 余家大型企业建立了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和产学研合作基地。
本专业学位制定完善的教学计划,构建“理论教学、案例研讨、现场实践、学术活动、学位论 文”五位一体的教学体系,培养学生的理论知识、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开设工程技术、法律、经 济与管理模块课程,打造 “工程+管理”复合特性。开设社会责任和工程伦理课,加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瞄准国际化工程管理的前沿理论与实践,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国际化要求。
本学科(领域)已经或正在与台湾云林科技大学、台湾大葉大学、美国奥本大学、英国南威尔 士大学等开展联合办学,经过选拔有对外交流的机会。
(2)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
本学科由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重点建设,2010 年获得工程硕士工业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授权点。本学科以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和管理科学为学科基础,以管理信息系统、基础工业工程、生产计划与控制、物流工程、人因工程、质量管理与工程、数字化设计与先进制造系统等工业工程技术 和方法为专业主干,依托先进生产制造过程仿真系统(工业工程综合实验系统)、北京建筑业和机电 制造业,强化规划、设计、评价和创新所需的专业技能培养,形成了先进工业工程技术及其在建筑 工程系统和机电产品制造系统中应用的工业工程学科(领域)特色。
本学科学术队伍由毕业于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等博士构成,在质量工程、 人因工程、物流管理工程、数字化设计与先进生产制造系统、管理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研究 实践经验。2007 年以来,学科团队先后承担了省部级重点课题 1 项、省部级一般课题 5 项,局级课题和横向课题 10 项,出版著作 5 部,发表核心期刊论文 40 篇,获专利 6 项;2009 年与天津大学等联合举办了第 19 届工业工程国际学术会议;本校工业工程专业与国内外知名的学术机构和大型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如机械工程学会、北汽福田、SMC、富士康等。
本学科实验室条件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设有仿真型工业工程综合实验室、人因工程实验室、物 流工程实验室、ERP 综合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可以进行多个方向的工业工程领域的专业实验,为教学和科研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本学科设置 3 个研究方向:(1)先进制造系统;(2)人因工程;(3)管理信息系统。
通过本学科培养,研究生可奠定坚实的自然科学和管理科学的基础理论知识,系统地掌握相关 工程技术和工业工程技术并拥有付诸实践以解决复杂工程系统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招生计划
2021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1000 余人,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100 余人。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参见学科(专业)目录。我校最终招生人数以北京市教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 准。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各专业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学科 情况、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因素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以上计划中,含全日制推免生计划约 30 余人。实际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将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及公布的录取人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 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 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注:本科毕业同等学历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经学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 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网络)确认时须携带报考学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和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招生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 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硕士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 125603】招生考试的非全日制考生可为应届生或往届生。
(三)其它注意事项
1. 跨专业报考范围一般应在本学科门类内进行,跨门类报考及学院招生特殊需求须在报名前与 相关专业设置学院咨询;
2. 建筑学、建筑遗产保护(建筑学院下设方向)、建筑学(专业学位)专业接收建筑学、历史建 筑保护工程、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其中建筑学院建筑学专 业下建筑技术科学研究方向只接收建筑学、土木工程专业考生;
3. 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专业学位)专业接收城市规划、建筑学、园林专业的考生;
4. 风景园林学专业接收园林、艺术设计、园艺、景观学、风景园林、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的 考生;
5. 设计学专业接收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视觉传达、景观设计、雕塑、绘画、摄影、动画、美术、建筑学、照明艺术、会展艺术与技术、公共艺术、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
6. 建筑学、建筑遗产保护、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专业,以及建筑学(专业学位)、 城市规划(专业学位)、风景园林(专业学位)专业不接收跨专业的专科考生;
7. 社会工作专业招考实行社会工作、心理学或者社会学等相关专业本科考生优先原则;
8. 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
9. 按照上级关于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要求和“质量第一”的精神,各招生专业 可以招收若干调剂生源,接收比例根据当年一志愿生源质量和上线情况综合确定。
10. 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教育 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 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在网上或到指定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交纳的报考费, 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需要重新注册、报名和交费。凡拟选择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16)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 2020 年 9 月中下旬发布的报考点公告,符合其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报考点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选择 1116 报考点。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0年 9 月 24 日—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 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 注意事项
(1)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 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 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见招生章 程“报考条件”相关要求)。报考前应与报考学科所在学院联系,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3)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 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 行办法》严肃处理。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 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我校规定时间内 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 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 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还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 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 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 承担。
(9)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 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 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 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安排详见《北京建筑大学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知》。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 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役出役证》。
(2) 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网上 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3)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 证报告,以供核验。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 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薄)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4)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以报考点要求为准)。
(6)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 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 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 2020 年 12 月 19 日至 12 月 28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6 日至 27 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即科目代码为 5 开头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8 日进行(8:30—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 月 26 日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月 26 日 外国语
12 月 27 日 业务课一
12 月 27 日 业务课二
12 月 28 日 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七、复试、录取
1. 根据初试成绩,按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及初试合格分数线择优进行复试;如有必要, 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收取 100 元/人复试费;
2. 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该专业招生计划的 120%。
3. 复试一律在北京建筑大学进行,时间预计为 3~4 月份,详情以学校通知为准。
4. 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初试和复试综合总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5.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与招生单位、 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6.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复试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 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
8.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 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9.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 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八、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无需填写导师姓名,待正式录取且开学报到后,由所在学院组织导师与研究生 双向选择和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导师,复试时拟录取考生可初步确定导师意向。
2、学术型研究生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
3、政治理论、英语、数学往年考题和本年度的考试大纲,由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发行, 学校不办理代销业务,也不出售历年专业考试试题。
4、考前专业课答疑在本校进行,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信息。
5、各专业招生人数为上年度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2021 年实际录取人数将按上级最终下达招生计划和各专业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
6、本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3 年(其中社会工作、MBA 和 MEM 学制 2 年),学习年限为 2~4 学年,各专业(MBA、MEM 除外)学费收取标准为 8000 元/年;全日制工商管理(MBA)专业学费为 50000 元/生,入学时先缴纳 25000 元/生;全日制工程管理(MEM)专业学费为 28000 元/生,入学时先缴纳 14000 元/生。
7、非全日制: 各学院招生专业(MBA、MEM 除外)学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30000 元/生,入学时缴纳课程阶段学费 15000 元/生。非全日制工商管理(MBA)、非全日制工程管理(MEM)(包括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专业学费为 58000 元/生,入学时缴纳 29000 元/生。
8、学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每年 30000 元/生、硕士研究生每年 20000 元/生)、研究生新生校长奖学金(10000 元/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入校后第一学年不分等级,其中博士研究生 8000 元/生,硕士研究生 4000 元/生。其他年级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入校后第二至第四学年一等奖 15000 元/生,二等奖 10000 元/生,三等奖 5000 元/生;硕士研究生入校后第二至第三学年,一等奖 10000 元/生,二等奖 6000 元/生,三等奖 2000 元/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2000 元/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2000 元/生)、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特等奖10000 元/项,一等奖 5000 元/项,二等奖 3000 元/项,三等奖 1000 元/项)。
学校还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 1500 元/月/生,硕士研究生 700 元/月/生),按每年 10 个月发放,并提供研究生“三助”岗位。在此基础上,导师提供博士生助研费不低于 2000 元/月,硕士生助研费不低于 200-300 元/月,每年按 10 个月发放。
关于 2021 年博士招生报名,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信息。
★ 辅导及招生政策咨询
联系老师:刘老师
咨询电话:010-82863124
张老师:18516995651
李老师:1551093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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